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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实验室建筑技术导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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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实验室建筑技术导则(试行)全文的内容,相信大家都在关注,医学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各地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实验室建设,根据《综合
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实验室建筑技术导则(试行)全文的内容,相信大家都在关注,医学教育网编辑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各地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实验室建设,根据《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GB、《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GB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制定本技术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医院检验科实验室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疾控中心、急救站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实验室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实验室的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合理、实用、安全、环保等原则,应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求与可行性的关系。
第四条?有生物安全要求的检验实验室,应符合现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移动式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GB、《实验室设备生物安全性能评价技术规范》RB/T199、《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的有关规定。
二、选址和建筑设计
第五条?检验实验室应根据工作属性、内容、服务对象等,结合工作流程、人物流线、洁污流线、空间要求、物理条件等做好选址和布局。
第六条?检验实验室内部空间布局应满足日常业务操作,兼顾大型设备的搬运、安装和检修等空间要求,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需要。
第七条?核酸检测实验室可分为试剂准备区、样本制备区、核酸扩增区和产物分析区。结合实际,采用集中布置或分散布置形式,并配套设置洗消设施。当采用实时荧光定量PCR仪时,核酸扩增区和产物分析区可合并为一区。当采用一体化自动化核酸分析设备时,样本制备区、核酸扩增区和产物分析区可合并为一区。
第八条?检验实验室应结合工作流程和流线布局,做好导向、警示标识,确保出入流线清晰,安全警示到位。
第九条?检验实验室入口处应设置标识,明确说明生物防护级别、操作的致病性生物因子、检验实验室负责人姓名、紧急联络方式和国际通用的生物危险符号;必要时,还应注明其他危险。
检验实验室所有房间的出口和紧急撤离路线应选用夜光标识。
第十条?有静压差要求的检验实验室,应在合适位置设测压孔,并采用密封措施。在入口处宜安装空气压力显示装置,量程应与实验室静压差相匹配。需要时,可设置自动报警功能。
三、应急(临时)实验室围护结构
第十一条?围护结构主体应防渗、防漏及密闭。采用轻质房屋时,荷载较大的设备应在首层布置。
第十二条?应急需要的检测检验实验室,围护结构形式应因地制宜,选择方便快速加工、运输、安装,可考虑装配式轻型结构。轻质结构结合实际,考虑抗风措施,构件连接安全可靠。
四、通风与空气调节
第十三条??检验实验室应根据房间功能、操作需求等合理确定新风量和换气次数,适用时可以利用自然通风。
检验实验室温度宜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宜控制在30%~70%。对室内温湿度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室内温湿度参数应符合工艺要求。
第十四条?空调冷热源的设置应确保全年正常运行。可采用集中或分散式空调冷热源,宜独立设置空调冷热源,当采用集中冷热源时宜设置备用冷热源。
第十五条?采用机械通风系统时应避免交叉污染,排风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
第十六条?核酸检测实验室通风空调系统应保证各工作区的空气不产生交叉污染。
第十七条?仪器设备相对集中、设备散热量较大的房间,应根据仪器设备运行功率及散热情况合理配置通风空调设备,考虑全年供冷的可能性。
第十八条?凡涉及高危险性挥发物质或气体产生时,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排风机应设置在排风管路末端,室外排风应达到环保要求。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样本制备区宜设置ⅡA2?型生物安全柜,当使用高危险有毒化学物质时应采用通风橱。
第十九条?检验实验室新风应直接取自室外,新风口应设有粗效、中效二级过滤器,并应设置压差报警装置,提示清洗或更换过滤器,末端宜设置高效过滤送风口。新风口应远离排风口。
第二十条?设置生物安全柜采用机械通风的检验实验室气流组织应符合定向气流原则,应有利于室内气流由被污染风险低的空间向被污染风险高的空间流动,最大限度减少室内回流与涡流。必要时,采用全新风直流式空调通风系统。
文章来源:《分析试验室》 网址: http://www.fxsys.cn/zonghexinwen/2020/1015/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