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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分析试验室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9-1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中小学校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一、新建、改建实验室(专业教室)应参照国家标准 GBJ99-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定》和国家教委( 87 )教基字 008 号文件《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校

中小学校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一、新建、改建实验室(专业教室)应参照国家标准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定》和国家教委(87)教基字008号文件《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校舍规划面积定额(试行)》有关条款,在调查研究、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计。务求满足实验教学要求。实验室及其附属房间应有相应的水电、通风、防毒、防尘、防盗、防潮、防热、排污、隔音、采光等设施和设备。

二、装备教学仪器,要面向学生的大多数。首先解决好学生受益面最大的基本仪器,不要在基本仪器还不齐全的情况下,追求高档仪器设备。

三、学校要有一名分管教学的校长和教务主任负责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工作,有条件的规模大的中学或中师可以成立相当教研组一级的机构,负责各科实验室的管理和组织工作。

四、专职实验人员配备定额:理、化、生实验室高中6个班1人,初中9个班1人,此2定额,学生分组一般二人一组计,多于或少于二人一组,承当班数适当增加或减少。专业教室和其它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中师和重点中学可适当多配。小学根据规模大小可配一名专职人员或自然教师兼任。

五、实验室专职人员劳保用品和营养补助标准:每人三年一件工作服,每学期肥皂二条,毛巾一条,工作手套三双。化学实验人员另加防毒口罩一套。化学教师每人六年一件工作服。化学实验室公用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1-3付(套)。化学实验室专职人员每人每月猪肉(回民牛肉)、鸡蛋各一斤,白糖二斤。其它实验室人员和兼职化学实验室人员酌情给予营养补助。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实验室教学情况,每年要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每年第二年初逐级向上作一次书面汇报。

七、学校对实验室工作,期初有安排,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

八、学校要抓好实验人员业务进修工作,发给必要的教材、大纲等有关书籍和资料,对实验室人员要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归入业务档案,作为评聘职务和奖励依据。

九、各学校应根据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实验室各项制度。如:实验教学(含课外活动和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赔偿制度、借用制度、请购制度(计划)、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等制度。各地、市应根据本地情况建立实验室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仪器设备报损制度。

十、学校总务部门对实验室财产(含工具和用品)要单独建账,期末清产核资。实验室应分科建总账目。

十一、在仪器柜门上应贴存放登记卡,非一次性消耗的物资、主机要编号,附件除特殊情况外也应编号。

十二、仪器设备、化学药品等实验室物资应分科、分类、定室、定柜合理存放。化学药品应单独存放,不许与其它仪器存放在同一间房间。化学药品按我委制定的《中小学校化学药品管理制定(试行)》管理。

十三、凡购进的仪器设备都应验收合格后方能入账、入库。调入和借出归还的仪器设备都要进行检查,确定完好无损后,方能入库。

十四、仪器设备应及时保养维修,台件完好率应保持在90%以上。

十五、贵重精密仪器,如摄像机、录音机、录像机、照相机、分析天平、示波器、精密测试仪器、电子计算机等不许转借他人。实验室所有物资不许私自拿出。

十六、不准拆卸有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部件改作它用,对仪器设备维修、改进,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十七、任何人因违章或玩忽职守造成仪器设备、物资损坏、丢失者,应予赔偿,必要时给予处罚。

十八、实验室应建立实验教学和仪器管理档案,妥善保管实验教学资料和仪器设备技术资料。

十九、实验完毕应及时清理实验台(桌),并将仪器设备、药品妥善收回、处理。

二十、期末实验室应向学校提出下学期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化学药品和其它器材的请购计划。

二十一、仪器保管室、化学药品室和化学药品危险库要严格执行“闲人免入”的规定。

二十二、整个实验室区域内外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

文章来源:《分析试验室》 网址: http://www.fxsys.cn/zonghexinwen/2020/0917/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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